创作者经济可以理解为热情经济的子集,更加聚焦于互联网平台内容,指互联网内容创作者在创作工具、内容分发平台及一系列其他创作者相关服务的帮助下产生经济收益。
Web1.0时代的内容创作特征:内容传播具有单向性,以平台创造、平台所有为主要特征;早期数字内容创作门槛高,创作者规模小,以专业人群为主。
随着用户创作需求的增长,用户已不单单满足于工具的使用,同时对文档、PPT、海报的模板和创意素材资源及其他相关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催生出一批提供相关专业服务的平台。
Web2.0网站和应用的发展成熟让更多用户参与到互联网内容创作中,内容平台及创作工具赋能下,互联网内容创作者规模持续增长。
处理数字图像、音频、视频等内容的数字创意类工具伴随计算机的诞生和互联网的发展而持续迭代,在PC及移动端形成互为补充、多端互联的发展趋势。
全球范围内,头部企业及资本已展开针对创作者经济的多方布局,部分新兴服务及产品亦初露头角;Web3.0关键技术发展驱动虚拟内容生产及消费,用户对3D、虚拟内容创作工具及服务的需求将进一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