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要点
6 月 20 日,中国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了《单臂临床试验用于支持抗肿瘤药上市申请的适用性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单臂试验(singlearmtrial, SAT)由于不设立平行对照组,研究周期短、费用低,可以显著缩短新药上市时间,受到了药企的欢迎。但是,在未设立平行对照的情况下, SAT 在评价时会引入人群差异、评估者/评估方法的差异、缓解率与生存获益之间相关性的不确定、临床试验中其他因素等偏倚因素的干扰,这导致采用 SAT 结果作为获益风险评估依据时,存在多种不确定性。因而,随着药物研发格局和临床实践的变化,对通过 SAT 支持批准药物上市必须严格其适用条件,确保其治疗获益大于 SAT 自身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并尽可能扩大获益风险比。该指导原则对今后利用 SAT 支持药物上市的关键临床试验适用范围(该指导原则适用于抗肿瘤治疗性药物,不涵盖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产品)进行了说明:
(1) 研究人群无有效的治疗选择;
(2) 试验药物作用机制明确;
(3) 适应症外部对照疗效数据清晰;
(4) 试验药物有效性突出;
(5) 安全性风险可控;
(6) 罕见肿瘤。
此外,该《技术指导原则》同时指出,上述列举的适用情况可能不能涵盖所有的情形。需要强调的是,上述单臂临床试验的适用条件不是关键临床试验采用单臂研究设计的充分条件,即不是满足了上述条件就一定可接受 SAT 作为支持上市的关键性临床试验。最终是否可接受以 SAT 作为支持上市申请的关键研究,需综合试验药物在目标人群中潜在的获益风险比,以及疾病和药物的机制研究与 SAT 结果是否可以形成证据链,使SAT 的结果足以预测/证实药物有效性等,共同判定采用 SAT 作为关键研究的合理性。并且鼓励申请人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基于所开发的疾病、药物作用机制、拟开发药物的前期探索临床试验的数据等,共同讨论以 SAT 作为关键研究的合理性。除此之外,《技术指导原则》还对探索最优给药策略、 关注缓解质量、 对安全性的考量、 对联合用药的考量、 关注独立评审委员会(IRC)的应用、 关注伴随诊断等临床开发中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投资建议
我们可以看到,该指导原则出台的初衷旨在阐明当前对
SAT 用于支持抗肿瘤药上市申请的适用性的科学认识,以期指导企业在完成早期研究后,更好地评估是否适合开展 SAT 作为关键临床研究用以支持后续的上市申请。在国内很多肿瘤疾病尚缺乏有效治疗手段的时代, SAT 为众多抗肿瘤药快速推向市场提供了监管的绿色通道,但随着国内肿瘤治疗药物的丰富,监管对于创新药物的研发政策日趋收紧,对于抗肿瘤药物的获益风险评估包括对有效性、安全性以及 SAT 结果不确定性的综合考量。之后,布局的靶点、适应症拥挤,研发进度缓慢的企业生存空间会越来越窄。 我们建议关注临床推进能力强,所处赛道竞争格局良好的抗肿瘤药开发企业。 相关标的:亚盛医药、科济药业、恒瑞医药等。
风险提示
研发失败风险;政策波动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