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3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
时间节点明确,数字政府“管、办”两方面齐发力。1)时间节点:2025、2035两个重要时间节点。到2025年,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安全保障、制度规则、数据资源、平台支撑等数字政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到2035年,整体协同、敏捷高效、智能精准、开放透明、公平普惠的数字政府基本建成。2)数字政府自身重点建设任务:“管、办”两方面齐发力。一方面加强履职能力体系建设,包括经济运行大数据监测分析、智慧监管、“雪亮工程”、公安大数据平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等建设,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枢纽作用,打造泛在可及的服务体系,同时探索城市信息模型、数字孪生等新技术运用,并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政策还强调了对自然资源的管理,包括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建设。
重视数据要素赋能,基础设施建设及安全保障成为重中之重。1)数据要素:高度重视数据要素在政府治理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政策提出,构建开放共享的数据资源体系,重点包括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立全国标准统一的政务数据目录、构建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等,分类分级开放公共数据,有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2)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数字政府的“数字底座”,同时加强网安、自主可控建设。一方面强化政务云平台支撑能力,统筹整合现有政务云资源,构建全国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国务院各部门政务云纳入全国一体化政务云平台体系统筹管理,不断强化数字政府的“数字底座”;另一方面加强重点共性应用支撑能力,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重点方向包括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共享、数字档案、财政电子票据、非税收电子化等。与此同时,政策还提出加强网络安全与自主可控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密监测预警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的机制,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切实提高自主可控水平。
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参考,组织、机制上的保障是政策推进的重要动力之一。政策提出,在组织领导上,数字政府建设要加强党中央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履职尽责,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同时,在机制上,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协调数字政府建设,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具体负责组织推进落实。同时,在考核评估方面,将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我们认为,组织、机制等方面的约束、考核体现了政策的重要性,相关措施有望成为建设的重要动力。
投资建议:高级别政策聚焦数字政府发展,明确建设时间点并提出重点建设任务,未来相关领域建设有望加速,景气度有望提升,重点企业有望持续受益。数字政府领域,重点关注数字政府“国家队”电科数字、太极股份,以及“一网统管”领域领军企业数字政通;“一网通办”等政务信息化及财政信息化领域,重点关注新点软件、博思软件;数据要素及网络安全、自主可控领域,重点关注“国家队”卫士通、启明星辰、奇安信、中国软件、中科曙光,以及海量数据、创意信息、神州数码等;自然资源管理领域,重点关注超图软件。
风险提示:具体下游景气度存在波动可能;下游竞争可能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