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征求意见稿)》《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点评:
时间节奏:和2021年医保目录调整时间节奏基本一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公布结果五个阶段。相较去年提前1个月开始,5月开始,预计11月完成。
品种范围:时间范围长度基本一致(2017/1/1-2022/6/30),但2022年单独强调了儿童药和罕见病药。
首次对外公布谈判续约规则,规范行业价格调整预期
本次品种分类为:专家审评后形成,拟直接调入、拟谈判/竞价调入、拟直接调出、拟按续约规则处理4个分类(2021年为拟直接调入、拟谈判调入、拟直接调出、拟可以调出、拟调整限定支付范围),今年新增竞价调入,并且明确了按续约规则处理,去除“拟可以调出”分类。
谈判续约规则为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首次对外公布谈判续约规则,核心的分类依据为产品销售额与医保基金实际支出/预算影响预估值的比值。
——第一个分类是直接纳入常规目录,其中包括两个细分,①非独家药品;②2018年谈判进入目录且连续两个协议周期均未调整支付标准和支付范围的独家药品。
——第二个分类是简易续约,这个类别主要针对的就是在上一轮谈判后的2年协议期内,医保基金实际支出未超过预估值200%的品种。针对此类品种,计算比值A=医保基金实际支出/预算影响预估值,然后根据比值A的情况设定续约基础降幅,比值A≤110%,不做调整,110%<比值A≤140%,支付标准下调5个百分点。170%<比值A≤200%,支付标准下调15个百分点。并且在此基础上,医保基金年依据年均实际支出金额的大小,增加续约降幅,最高一档的年均实际支出金额在40亿元以上的,支付标准的下调幅度增加10个百分点。
新增非独家品种竞价规则,以医保支付意愿作为药品的准入门槛
在2022年的的方案中,第一次明确“拟纳入药品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第一步,医保方组织测算专家按程序进行测算,提出医保支付意愿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准入门槛。第二步,参与申报的企业按程序提交报价。第三步,药品通过竞价纳入医保目录的,取各企业报价中的最低者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在后续的供应上,只要参与了报价的企业,供应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高出部分由参保人承担。
我们认为续约规则和非独家品种竞价规则的对外公布利于形成行业价格调整的预期,有利于行业价格体系的进一步规范。
风险提示:医保政策变动,企业策略无法预测的风险,药品竞争的风险